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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事件考验台湾气度与制度
台海网3月12日讯 海峡导报特约评论员、台湾“风传媒”总主笔夏珍在海峡导报撰文说,“台独猎人”黄安因病返台就诊,引发众多讨论。不过,言行再有争议的人,“依法”还是能享有其权利,只要他“依法”尽其义务。就享受健保而言,纳税都还不够,他得按时缴交健保费。
换言之,黄安能否回台就诊并取得健保核销,要看他是否“依法”缴纳健保费,而非看他的“忠诚度”,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遗憾的是,批评者不是名嘴、不是以政治立场立论的“立委”、不是无知小民,而是理应以救人为职志的医师。
这位被黄安气坏的“台大热血医师”施景中,曾在云林分院当主任时,碰到病人付不出小孩转送台北的救护车钱,他二话不说就包了一万元新台币给病人。只是施医师针对黄安事件“痛心疾首”之余,却忘了台大医学院的医师誓词——“病人的健康应为我的首要顾念……我不容许有任何宗教、国籍、种族、政见或地位的考虑,介于我的职责和病人之间”。面对争议性的艺人黄安,施医师可以用尽“三字经”、“六字经”、“九字经”骂他(当然,可能有被告诽谤之虞),但是,面对病人黄安,他唯一要摆在心上的,就是如何救他!
医院碰到没钱的病人,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救治,而非病人是否缴得起治病费用;即使伤者是江洋大盗,就算是在被警方缉捕中受伤,医师还是得想尽办法救活他,再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热血警察一枪击毙作恶多端者,是电影不是法治,医师再热血也不能眼睁睁地看伤者的生命在他们手上流失;在战场上,医官碰到伤重之对手或俘虏,也不能因为站在敌对阵营而见死不救。因为,医师唯一职志就是救人,而非骂人。
在医者的眼中,只有两种人:病人和没病的人;没病的人可以是路人甲,有病的人落在医者手中,就要活其命。没有任何人,包括黄安,因为他“讨厌”就丧失就医权,至于他就医是自费或健保给付,那要看他是否完尽其义务,就算他没交健保费,医师第一要务也是恢复其健康,再想如何跟他收取治疗费用;何况黄安再“讨厌”都还未犯法,即使犯了罪,都得司法机关经过司法程序认定,哪里可以是医者论罪、网民判刑?难不成未来使用健保者,就医前还得就着“宪法”“宣示忠诚”?
如果认为黄安“讨厌”,等他复原继续骂!黄安享受了健保,如能追出他逾期未缴健保费,那就十足十地跟他收费。这是台湾应有的气度与制度。
责任编辑:台海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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