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漳州新闻 漳浦女警用高跟鞋殴打保安 涉事女警已被免职,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

漳浦女警用高跟鞋殴打保安 涉事女警已被免职,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

 


▲视频截图显示,蓝衣女子脚踹保安(画圈处)


▲视频截图显示,蓝衣女子用高跟鞋敲打保安(画圈处)

  台海网4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卢紫腾 文/图 实习生 叶丽丽 通讯员 陈艺辉)昨日,“漳浦女警殴打保安”事件,成为网络焦点。

  导报记者了解到,在7日晚11时许,“女子暴打保安”的视频在漳州微信朋友圈刷屏。昨日凌晨,有网友在网络上公布了打人女子的身份——漳浦县公安局的女警张某珍。

  昨晚,漳浦县公安局发布了情况的初步调查结果,称打人的女子确实是公安局女警,现在已经被免职,并被采取禁闭措施。

 


▲在医院治疗的被打保安事发

 蓝衣女子保安亭前打人

  7日晚11时许,漳州微信朋友圈里传着2段视频,其中一段时长3分20秒的视频,记录了打人的经过。

  该视频显示,在一小区保安亭门口,停着一辆白色的小轿车,开着车灯。

  一名身穿蓝色连衣裙的女子,在一名白衣女子的阻拦下,还是踹了保安一脚,然后又拿着一个东西,一边用本地话骂一边追着保安打。

  视频最后,白色小轿车被人开进小区。

  另一段小视频显示,被打的是一名年老的保安,他用手捂着正在流血的头部,视频中还出现了民警的身影。

  有网友称,该女子是漳浦治安副中队长张志珍,漳浦行政服务中心科长,事发当晚喝醉酒开车,要进小区没带卡,用高跟鞋把上前询问的保安打成这样……

 


▲被女警撞坏的小区门口的落杆

调查 撞坏落杆引发矛盾

  事发地点位于漳浦县城富丽城市花园小区门口。昨日上午,导报记者赶到该小区。

  在门口保安亭旁的地板上,仍可见滴落的血迹。小区门口的落杆(车辆入口栏杆)明显弯曲,中间有两个铁片断裂。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安称,落杆就是当天晚上被撞弯的,并称被打的保安叫邱开太,漳浦本地人。其他情况,该保安不愿多说。

  昨日中午,导报记者在漳浦县中医院住院病房里见到了正在接受治疗的邱开太,他的头部缠着纱布。

  邱开太说,他今年64岁,是漳浦县城人,去年开始在富丽小区当保安,现在是保安班长。“当时她开车把落杆撞坏了,我上前敲车窗,但她不开。”邱开太说,过了四五分钟后,对方才开车门,“当时我就闻到她身上有酒味,我就想让她进去算了,没想到,还没等我说话,她就下车朝我脸上扇了一巴掌。”“她下车时,脚上的鞋子掉了,她就捡起皮鞋,用鞋后跟打我的头,打了好几下。”邱开太说,当时有人劝阻,但对方根本就不听。“这个女的应该是我们小区的,但我不认识她,所以我根本就没有骂她,而且她打我的时候,我也没有还手。”邱开太说。

  不过,也有网友发微博留言称,女警之所以殴打保安,是因为受到保安老邱的言语辱骂,而且骂得很难听,女警忍不住情绪失控,才动手打人的。

 

回应 相关部门已展开调查

  昨日上午,导报记者赶到漳浦县公安局。

  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张志珍确实是县公安局的一名女警,其身份是漳浦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副中队长,今年43岁,2000年左右进入漳浦县公安局工作。

  事发后不久,漳浦县公安局就通过官方微信发布了通告(8日凌晨2时许发布),通告称:2016年4月7日晚9时28分左右,漳浦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富丽小区保安被一个女的殴打。接报后,漳浦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绥安派出所出警处置。经现场调查,发现殴打富丽小区保安的是漳浦县公安局女民警张志珍。接到绥安派出所报告后,漳浦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连夜召开会议,决定给予当事女民警张志珍停止执行职务,并由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同时指示绥安派出所要迅速展开调查,及时查清事实,依法作出公正的处理。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后续情况将及时公布。

  对于邱开太称有闻到对方身上有酒气一说,漳浦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案件还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出来后,如果张志珍涉及违法,我们一定会严加处置,绝不姑息”。

进展 涉事女警被免职

  昨晚8时许,漳浦县公安局通报了“张志珍殴打富丽小区保安案件”的初查情况:

  4月7日晚9时许,接富丽小区保安被一个女的殴打的报警后,漳浦县公安局绥安派出所迅速立案展开调查。

  经查,当晚9时许,张志珍回家至绥安镇富丽城市花园小区门口时,车头碰撞到小区入口的停车杆,小区物业保安邱开太发现后要求张志珍赔偿被撞弯的停车杆。张志珍下车后与邱开太发生口角并互相推拉,而后张志珍脱下高跟鞋敲打邱开太,致邱开太头部受伤流血。经法医鉴定,邱开太的伤情为轻微伤。

  案发后,漳浦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连夜召开会议,并安排局领导赶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的邱开太。次日,当事民警张志珍也到医院看望邱开太,赔礼道歉。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漳浦县公安局立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一是免去张志珍漳浦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职务;二是从4月8日起对张志珍采取禁闭措施;三是责令绥安派出所迅速查清全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理;四是要求张志珍及时做好伤者及家属的善后工作;五是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公安机关将及时公布。

 

记者手记

  女警、打人,这一连串的关键词,把打人事件推向舆论的漩涡。

  事件发生后,漳浦县公安局连夜召开会议,并决定先对当事人予以停职处理,并交由纪检部门调查。

  对漳浦县公安局的做法,我们应该给个赞:虽然是“家丑”,但他们并没有遮掩,而是在第一时间向社会表态,给公众一个说法。

  虽然张志珍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且不在公务时间内,但碍于她的警察身份,漳浦县公安局还是决定以此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开展警察队伍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6-04-09/17088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