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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一女子想变得更美 却“美容”成了“麻子”

  台海网4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 吕朝明)原本是要去美容,但是,没想却把自己“美容”成了“麻子”。日前,林女士遭遇了这郁闷的事。

  今年3月初,家住集美的林女士花费1000元在集美区石鼓路上一家美容店办理一张会员卡,没想到当晚在该店接受脸部按摩服务后,脸上就出现了许多小红疙瘩。

  林女士对该店的护肤产品产生怀疑,便要求该美容店终止服务并退还所交的费用,而美容店负责人认为,林女士脸上出现的小红疙瘩与其产品质量无关,拒绝退款。于是,林女士来到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寻求帮助。

  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该美容店负责人联系,对方坚称店内使用的护肤品是正规产品,不应承担责任。执法人员向该店负责人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并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美容店为林女士提供美容服务,应当保障其安全,美容店提供的商品虽然是正规产品,但在为消费者服务时未给消费者做皮肤测试,存在一定的过错,并给消费者带来了不良后果,应退还费用。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6-04-22/1712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