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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高中学校不得跨类征订教辅
台海网5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从2016年秋季新学期起,漳州市所有高中学校各年级必须同时分类使用本《公告目录》所推荐的教辅材料。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高中学校不得使用本《公告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也不得跨类征订。
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教育局印发的《漳州市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获悉的。
责任编辑:苏爽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6-05-24/1720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