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泉州新闻 晋江市法院首发人身保护令

晋江市法院首发人身保护令

  台海网5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龙山 通讯员 林文晋 黄勤俭)日前,晋江法院青阳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出了该院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王女士结婚至今已有数十年,长期遭到丈夫的暴力殴打。

  据王女士介绍,其与被申请人于1985年结婚至今已有32年,对方长期对她暴力殴打,致其多次、多处受伤,且经亲属、村居多次调解,被申请人均不悔改。

  承办法官当即对申请人及其同住家属进行询问,确认被申请人王某确实存在家庭暴力,且如不采取人身保护措施,王某有继续伤害王女士的可能,于是法院当日作出人身保护裁定。

  王某当场表示将会悔改,不再实施家暴。承办法官同时告知申请人再次遭遇家庭暴力时,要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向所在居委会反映、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承办法官还与双方当事人所在居委会沟通联系,请居委会密切关注、协助执行。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hms/2016-05-31/1722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