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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被转租搞传销 房东断水换锁芯无果告租户

台海网6月19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2013年起,阿杰将闲置的房屋出租,每月收取租金1500元。直至去年7月16日,阿杰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才知阿贵将房屋转租,住户在其房子里从事违法传销活动,还将人困在自家房子里。

阿杰不想再续租约,先断水后再更换房间锁芯,但住户就是不搬离。去年9月1日,阿杰的母亲和阿贵商量,阿杰母亲向阿贵支付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2万元及装修损失、房屋押金9500元。同年9月13日,阿贵搬离了讼争房产。

仔细看了当初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阿杰发现,合同中有一条约定,租户不得将租赁房产擅自挪作他用,不允许在租赁房产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从事非法活动的,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租户在7日内退还租赁房产,同时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房东损失的,房东有权要求租户赔偿。

于是,在阿贵搬出半个多月后,阿杰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索要已支付的“违约金”2万元及预期损失2万元、违约金1500元。

经审理,海沧法院认为,住户确实在讼争房产内从事非法传销活动,违反了合同中关于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约定。案中,房东阿杰并不存在违约事实。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合同,阿贵将2万元返还给阿杰,驳回阿杰的其他诉求。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6-06-19/17272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