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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恐怖分子有刑责 台“资恐防制法”初审通过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6月20日报道 台湾立法机构今天初审通过“资恐防制法”,预计7月完成三读。
“资恐防制法”规定,直接或间接提供恐怖分子实行恐怖活动,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明知其为恐怖分子或组织仍直接或间接提供其财物者,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李立宇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6-06-21/1727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