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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银行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被罚30万元

千龙网北京讯 7月1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发布〔201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30万元。

闽银监罚决字〔2016〕3号显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超借款企业实际资金需求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2016年6月2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30万元。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inance/yh/2016-07-14/1733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