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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中心台湾海峡漫话 蔡当局讨党产的目的不该是为了羞辱国民党

蔡当局讨党产的目的不该是为了羞辱国民党

 

台湾《联合报》2日刊发文章说,民进党和时代力量联手通过《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简称“不当党产清理条例”),“执政党”立刻磨刀霍霍,将成立“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推动其所谓的转型正义。国民党虽有党产归零之心理准备,却也拟就此条例之正当性声请释“宪”;俟“清党产”程序启动后,也势必针对个案提出行政救济程序,最终也可能走上释“宪”之路。

   讨党产行动一旦演变至此,势必演成一场法律战、持久战、割喉战。就法论法,已有不少学者指出《不当党产条例》的内容确实有违“宪”之虞;诸如,对“不当”的定义不明、采有罪推定原则,党产处理委员会设在“行政院”下,违反权力分立原则,以及违反一般法令追溯时效原则等。这些,未来在“宪政”法庭上的攻防,恐怕都非三言两语说得完,更不是任何一方可侈言必胜。

   至于行政救济一途,则可能比直接申请释“宪”还要旷日废时。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民进党当局真的讨回党产,可能是双方缠斗多年之后,彼此耗费了大量资源,乃至社会人心。而另一可能的情况是,民进党当局输掉官司,所谓为了“转型正义”、政党公平竞争的清理不当党产,不过成了违“宪”斗争的镜花水月一场。柯建铭担心,党产若讨不回来,这个问题将变成“民进党的大巨蛋”,其原因在此。

   平心而论,国民党党产屡屡成为对手的“政治提款机”,正是因为庞大的党产造成了政党间的不公平竞争,至少是“怀璧其罪”。在李登辉担任国民党主席期间,国民党运用党产介入政治、甚至操纵股市、财团,形成庞大的黑金网络,在在让民众反感厌恶。因此,不只一般民众支持“党产归零”,许多国民党员也觉得这个包袱必须处理、抛弃。

 

   但在辩论党产的公义性质前,也必须认清国民党党产其实是一种“历史共业”,其牵扯之时间、范围与复杂度远超过想像。例如,目前隶属行政机关的法务部门的调查局、防务部门的军事情报局,都曾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历史馆的镇馆之宝“大溪档案”,曾经是国民党的党产;而如今李登辉掌控下的台湾综合经济研究院,也曾运用国民党的经费成立。就连民进党,都曾是李登辉用党产“喂奶水”的对象。凡此种种,都让所谓的“转型正义”充满纠结。

   正因如此,要透过《不当党产条例》来达到清党产、转型正义、政党公平竞争等目的,由于该条例框架未尽合理,反而是最治丝益棼、且可能一事无成的方式。就算民进党当局清算党产成功,最后留下的,可能只是沦丧的法治、永无宁日的政党恶斗,以及无限扩张的行政权。

   事实上,国民党已对“党产归零”提出承诺:在扣除负债、需支付的人事、退抚等相关费用后,其余全数捐出作为公益。此一承诺若能落实,就能直接达成“党产归零”的目的;未来即不会再有党产衍生的不公平竞争问题,“转型正义”也可获得相当程度的伸张。然而,《不当党产条例》立法后,此一途径反而丧失了可能性。从这点看,民进党决意使用可能耗时更久、成果更不确定、更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方式来追讨党产,说穿了,并不是真正想要追求转型正义,而只是想借着这个可以翻来覆去的追讨过程来羞辱、凌迟国民党罢了。在民进党眼里,那才是“极大化”讨党产的政治效益。

   如若民进党当局真有心用最少的资源、最小的冲突,和最大的法治原则,让国民党党产归零,未来在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运作上,就需要拿出更多的弹性与包容。国民党承诺的由“公正第三方”清查党产后捐出,顺理成章也可由此委员会担纲。而国民党除了自我瘦身,也应重新审视退休党工的退抚制度。如此,才是兼顾正当性、可行性、目的性的妥善处理方式。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latq/2016-08-02/17398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