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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牌匾记录的历史

 一块牌匾记录的历史(1)


  匾额来源:龙岩民房拆迁的弃物,被台胞洪明章收购后保存在厦门

  台海网10月1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叶秀月)形态:匾额为木质,长约1.8米、宽约80厘米,文字用阳文雕刻,鎏金,外框饰鎏金彩绘龙凤纹,保存完好。

  内容:乾隆三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乾隆皇帝敕封前福建台湾府彰化县训导邱德孚父母的诏书,全文共242字。

 一块牌匾记录的历史(2)



丰富的文化内涵

  厦门市文史专家洪卜仁先生为本报读者解读了这块引起各界关注的牌匾内容。

  他说,牌匾所镌刻的是一道完整的皇帝诏书,诏书在民间向来是难得一见的,其体例仍与影视剧中常见到的“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有些区别,其实际格式和表述是相当严谨和讲究的:“奉天承运,皇帝制(不是诏)曰……”几个字就用了三行。“奉”字一行,“天”字顶格,“皇帝”在“天”之下一格,表现了严谨的封建等级。

  诏书是对一位曾经任福建台湾府彰化县训导邱德孚的父母进行敕封,其中谈到了邱德孚 “驰驱奉敕”,“奉职无愆”,因此对于养育他的父亲邱锡畴、母亲黄氏进行敕封。这块诏书牌匾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儿子有了功名,不忘父母的养育之恩,向皇帝申请,对其父母进行敕封,成了其家族的荣耀,因此制匾张扬。从中可见,中华文化在闽台两岸的传播。

 一块牌匾记录的历史(3)



对任职台湾的小官恩宠有加

  洪卜仁先生说,牌匾对于有关人物邱德孚的职务记叙很明确,邱德孚是位福建台湾府彰化县的原训导,根据有关资料,训导是从八品或九品官,是管教育的。

  在清代一个县里的教育事务由一名教喻和三名训导管理,教喻一般为正八品。在清代的官僚体制中,训导可谓是官卑职小,而乾隆皇帝对这样一位在台湾任过职的小官的父母加封,在当时可谓是“皇恩浩荡”。这也透露出清朝统一版图后,对台湾特别注重,像邱德孚这样的小官,只要他认真工作,勤于政事,皇帝一样重视他,而且将其父封为 “修职佐郎”,其母封为 “八品太孺人”,这两个官衔,都比训导的官衔高。可见当时皇帝的“恩宠”非比寻常。诏书中还明言,之所以如此加恩,是因为“国典非私,酬燕翼之深情,臣心弥励”。

印证历史文献的传世实物

  洪卜仁表示,历史上台湾隶属福建省,是福建省的一个府,历史文献上有明确的记载,但未见有实物佐证。现在这个被台胞洪先生收藏的古匾,是一个可以明确印证历史文献的传世实物,因此显得弥足珍贵。

  这块古匾除了印证文献的价值之外,尚有许多其他方面的文化价值,比如这块匾本身就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匾上的文字全部用阳文立体雕刻,表现了当时闽南民间高超的雕刻艺术,同时至今可见到鎏金犹存、老漆颜色仍鲜,所配的矿物彩仍艳……历经两百多年的历史仍能完好保留至今实在难得。

  洪卜仁特别提醒说,这块古匾原为古房屋拆迁的弃物,如不是偶然进入民间收藏,可能湮没无存。厦门与台湾渊源悠久,民间可能还蕴藏许多史料、文物,因此希望有更多人关注、爱护文物。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bilateral/2007-10-04/177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