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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环保部门做好“守夜人”
□周洪庆
一读者:我住在同安西柯BRT旁边的国贸金沙湾,我们这边三个楼盘还有滨海保障房共四个小区的业主们都发现,工业区这里有很多企业半夜排放刺鼻气体,不知是否为有害气体。
这段时间我们业主也半夜实地排查过好几家企业,发现半夜都在生产,但都无法取证。为此我们打了环保局电话N次,都没有下文,我们就只能这样一直等待吗?(9月7日《海峡导报》)
如果真的气体刺鼻,且半夜排放,我们很难说业主们的担心是杞人忧天。
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亚当·斯密在其名著《原富》里指出,政府应当是个“守夜人”,以为人民“守夜”为天职。这里的“守夜人”仅仅是亚当·斯密作的一个比喻,意即政府应当做好保护人民安全、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等等工作,并不是真正要求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天天巡查值夜班。
但面对市民举报企业半夜排放刺鼻气体,相应的环保部门就真的需要当好几天真正意义上的“守夜人”,好好值一值夜班了——派人晚上带上专业仪器,前往事发地进行实地监测。如果企业半夜排放刺鼻气体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应当及时阻止并对企业作出相应的处罚,以切实保护城市环境,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
另外,如果有业主们的投诉和事实没有太大出入,如果他们真的“打了环保局电话N次,都没有下文”,那么有些该管的部门,你们是否需要转变一下工作作风?
责任编辑:李立宇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comment/plzw/2016-09-08/1772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