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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桑拿“洗”出假发票?


  蒋先生:我到休闲中心消费,拿到的可能是假发票;如果是假的,那这些商家应该受到惩罚。

  台海网10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文 陈巧思/图)前天下午,蒋先生拿着两张发票来到了报社,当场将其中一张面值500元的发票刮开,“看,刮奖区‘谢谢您’这三个字的字体和真发票上的就不一样,其他字也有问题”。

  蒋先生说,14日凌晨,他和朋友去塘边一家 “青青松休闲中心”洗桑拿,共消费了615元,买单后他向服务员要发票。发票上面盖有“青青松休闲中心”的章,但蒋先生觉得不对劲,就要求服务员换发票,服务员马上换了一张500元的和一张100元的,他还是感觉不对,且发票上的盖章是 “厦门牡丹大酒楼有限公司”。

  当时蒋先生就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不用自己公司的发票呢?不过,他没有多说什么,就离开了,回家后觉得很困惑。

  前天下午,记者致电“青青松休闲中心”的王经理,他说:“有些顾客要报销,但对桑拿洗浴的发票比较敏感,所以我们就把自己吃饭消费的发票拿给顾客。我们中心的发票怎么可能是假的?”

  记者又联系到牡丹大酒楼的金经理,她保证酒楼给顾客的发票都是正规的。随后,她让酒楼马上查询所有购入的发票,对照代码,那张发票不是酒楼的。对此,金经理很气愤:“别人冒充我们的盖章,希望有关部门严惩!”

  根据蒋先生所持发票的代码,记者登录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验证系统查询,查出的发票领购人名称是另一家公司,并非牡丹大酒楼;而且,查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也与蒋先生所持发票不符。

  昨天,厦门市地税稽查局的工作人员罗先生了解情况后表示,此发票可能是假的,但消费者最好拿发票到地税鉴定才能最终断定。如果鉴定为假发票,这又涉及到了造假行为,商家要负法律责任。

  今天,蒋先生将把发票拿到税务部门进行鉴定,以确定其真假。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shequxm/2007-10-16/180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