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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今起实施商品房限购 以144平方米为门槛,对三类人群限购
台海网10月7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特派记者 张珺)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昨晚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从10月7日起,福州开始实施商品房限购政策,限购以144平方米为门槛,主要针对三类人群。 按照《补充通知》的要求,福州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这三种类型分别是:
(一) 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二) 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三) 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福州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与此同时,在福州购房的首付比例也有所提高。根据《补充通知》,对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福州市五城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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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立宇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16-10-07/1815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