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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郑文灿难看!桃园市府爆发贪渎案

 

▲ 桃园检方大动作赴市府调查涉贪,引发各界关注。

  台海网10月15日讯 桃园地检署侦办桃园市政府劳动局与经济发展局两单位的副局长及相关人
员涉贪案,其中市府顾问郑义雄疑涉介入延缓违规厂商拆除、关说容留外劳罚款案,并被查出疑
涉交付贿款给经发局副局长王允宸,两人于14日晚间被桃园地方法院裁定羁押。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桃园检方13日上午指挥廉政署、桃园市调查处共80余人,大动
作搜索桃园市府劳动局与经济发展局、高亨公司办公处所及住所,调查官方两单位是否涉及业者
取得营业登记、裁罚外劳雇用事务中放水,共扣押相关文件、帐册、电脑设备等物,并传唤经发
局副局长王允宸、劳动局副局长李贤祥、顾问及相关业者、证人共27人。

桃园地检署指出,高亨公司于102年9月间,在桃园市平镇区洪圳路386-1号搭盖违章建筑厂
房,104年3月间,经桃园市政府联合查报小组查获未具工厂登记,勒令停工并加以裁罚,因该厂
房系属违章建筑无法申请工厂登记,该公司副总经理周○焕(45岁)遂于104年5月间,透过代办
业者赖○国(56岁)以不实航照图等文件,佯称该厂房系于97年3月14日以前既有低污染之未登记
工厂,向桃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申请补办临时工厂登记,欲使该违章厂房合法化。

周男为顺利通过此案,透过市府顾问郑义雄安排,于104年7月间,在桃园市桃园区民安路某
餐厅宴请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王允宸,席间说明来意后,由郑男出面交付10万元贿款,王允宸收受
贿款后,允诺协助准许工厂登记,且会指示查报小组不再查处,使高亨公司之违章厂房违法营运
至今。

 

▼ 经发局副局长王允宸遭收押,市府即日将其调离非主管职务,降调为参议。

检方另查出,桃园市政府劳动局外劳事务科外劳业务查察员梁○娟(女、43岁)于今(105)
年8月2日中午,偕同女通译叶○英(38岁)前往桃园市中坜区中央路“私立佳豪幼稚园”稽查时
,发现容留印尼籍家庭看护ANDRIYANI(中文姓名:安妮)在该幼稚园厨房工作之非法情事后,负
责人黄○参(女、48岁)为免遭裁罚,致电郑义雄寻求协助。

当时刚好郑男与桃园市府劳动局副局长李贤祥(自105年6月23日起代理劳动局局长职务至8月
23日止)餐叙,郑义雄遂向李贤祥关说,李旋在郑男面前电询市府劳动局外劳事务科科长张○玲
(女、46岁)等下属,并告知郑男关切此案之稽查情形,致梁女迟未签罚幼稚园黄姓负责人。

 

桃检肃贪组检察官吴宗宪获报后,指挥该署检察事务官、“法务部廉政署”、“法务部调查局”桃园
市调查处共同侦办,搜证期间经市府协助调取相关档卷,13日上午发动搜索行动,传唤被告及证
人共27人,经检方一一问讯之后,认为郑义雄、王允宸及高亨业者周○焕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之违
背职务交付、收受贿赂罪嫌重大,谕知被告周男具保20万元。

另外,郑义雄、王允宸2人均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且王允宸所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
徒刑之罪,14日清晨,当庭逮捕2人后向桃园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检方表示,至于郑义雄、李
贤祥、张○玲、梁○娟有无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之图利罪嫌,仍待查证。检方将扩大深入追查,尽
速厘清案情,严办贪官黑商。

▼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王允宸。

桃园县长郑文灿主政任内,发生市府副局长、顾问涉贪收押禁见,14日市府透过新搞声明,
强调“依法把关立场,并无放水”,即日起王允宸调离主管职务,降调为参议。同遭声押的市政
顾问郑义雄,也因影响市府形象而予以解聘。因案情仍在侦查阶段,市府将全力配合司法单位侦
办,盼司法单位审慎调查、勿枉勿纵,尽速厘清案情。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6-10-15/1832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