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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车辆“骑”人行道 责任人赔钱并被罚款

  台海网10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 通讯员 廖茂源)20日上午,海沧交通执法大队接到举报,兴港路角嵩路口右侧工地施工车辆驶于人行道上,人行道已被损坏。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工地负责人林某雇佣驾驶员张某,驾驶晋H牌照拖拉机运载渣土驶出工地后直接“骑上”人行道,造成人行道砖、路平石、路缘石等不同程度损坏。

  最终,林某因损坏人行道等赔偿3405元,并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6-10-22/18457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