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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被横杆砸到头 赔偿400元扯皮半年

横杆砸到朱先生。

台海网10月30日讯 据厦门网报道 骑着摩托车驶出小区,被小区门口的横杆打了脑袋,鲜血直流。事发后,受伤的朱先生向业委会索赔,经过近半年的扯皮,朱先生终于从业委会主任手中拿到了400元医药费。

“这是今年4月28日的事了,直到前两天,才把医药费赔偿给我。”昨日,朱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小区监控拍摄的视频,视频中可以看到,朱先生骑着摩托,载着妹妹准备驶出小区,停在小区出口横杆前,横杆抬起后,朱先生就从横杆下驶过,没想到横杆突然放下,打在朱先生头上。

“放下时在我额头上刮了一下,抬起的时候又在我嘴唇上打了一下,当时嘴上全是血。”朱先生说,事后他还坚持上班一个多小时,但期间一直感到头晕,便到厦门市第三医院检查。朱先生说,检查结果是“轻微脑震荡”,花了近400元,治疗后目前已康复。

朱先生找到小区物业和业委会,要求赔偿。物业工作人员苏先生表示:“小区门口的横杆是业委会设立,也一直由业委会管理,应由业委会处理。”

小区业委会主任陈先生说:“首先,小区南出口是汽车出口,摩托车应该走东出口,业委会曾告知每家每户。南出口的横杆是自动感应式的,无人操作,如果摩托车跟在汽车后面出去,很可能会来不及,导致横杆放下而被打中。其次,朱先生提出的赔偿包括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在内,共五六千元,太过高昂,因此我们拒绝支付。”

对此,朱先生则表示,小区南出口原本没有告示牌,是自己被砸后,物业和业委会才制作了一个。另外自己也没有提出要索赔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仅提出赔偿医药费400元,业委会也没有答应。

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就此“僵持”了半年,朱先生拒缴了六个月的小区物业费。物业工作人员苏先生说:“这样拖着也不是个事,后来我就出面劝说业委会陈主任,退让了一步,自掏腰包支付了400元医药费,这才解决了这件事。”收到赔偿后,朱先生补交了拖欠的物业费。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xmxc/2016-10-30/18612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