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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仗着有孕在身贩毒 孕妇贩毒不能拘留?
台海网11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真坚 满荣)女子染上毒瘾,为挣毒资,竟仗着自己有孕在身不会被拘留而贩卖毒品。11月16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林某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林某玲,1985年出生,漳州市平和县人,初中文化,无业,有一个孩子。吸毒已使她家徒四壁,为了赚点毒资,考虑到自己又怀孕,尝到怀孕不会被拘留的“甜头”,林某玲便决定贩卖点毒品来赚取毒资。
6月8日22时,林某玲得知陈某需要毒品,便约其在漳州市芗城区菜市路见面,而后将1克冰毒以100元的价格贩卖给陈某。
根据举报,公安人员于次日将其抓获。被抓之后,林某玲坐在地上哭诉其又怀孕了,警方只能对其进行监视居住。经漳州正兴医院检验,林某玲确实又怀孕了。
据悉,公安机关先后15次对其处拘留(14次行政拘留、1次刑事拘留)决定,但都因其怀孕或哺乳而无法执行,只得责令其在社区戒毒。
提醒
吸毒怀孕可致婴儿畸形或染毒瘾
漳州175医院儿科主治医师林茂增说,吸毒的妈妈未戒毒是不建议怀孕的,因为孩子畸形的可能性很高,而且生下来就可能染上毒瘾。
毒品会对胎儿大脑的发育和身体健康,产生严重伤害。毒品进入乳汁,导致小孩也会产生依赖或成瘾。如果孩子出生后,妈妈戒了毒品,婴幼儿很可能会出现戒断综合症,非常痛苦。
责任编辑:刘彦玫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6-11-18/1903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