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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五家单位存火灾隐患被罚 最高处11万元罚款

台海网10月30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近日,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集中行动,五家单位因存在火灾隐患被罚。

这五家单位分别是: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红馆娱乐城、漳州庄怡实业有限公司、漳州鹏润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云霄将军大道店、福建省吉马经贸有限公司悦华生鲜广场以及漳州开发区朋友圈娱乐有限公司。

记者从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这五家单位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以及5000元到11万元不等的罚款。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6-11-30/1917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