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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属挪用医保资金 漳平5名干部被处分

台海网12月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大荣)日前,福建省纪委通报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其中龙岩有1起。

具体情况为,龙岩漳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巫秋贵等因下属挪用医保资金问题被问责。

经查,2007年8月14日至2015年4月15日,漳平市医保中心原会计吴春汝利用保管该中心法人专用章的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医保资金868次共计5466.05万元(案发前,尚有4075.65万元未归还),造成国家财产巨大损失。2015年4月,吴春汝被移送司法机关。

对此,时任漳平市劳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巫秋贵(已退休)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漳平市劳保局副局长郑少春对医保中心日常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漳平市劳保局纪检组长陈绍国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时任漳平市医保中心副主任杨清伟(主持工作)和温荣兵(兼任中心出纳)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涉嫌玩忽职守,负有直接责任。

2016年7月,巫秋贵、陈绍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郑少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清伟、温荣兵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对此,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头遵纪守法,敢于真刀真枪问责,较真碰硬,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不搞下不为例,不搞网开一面,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使命,始终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紧盯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特别是对不敢问责的要坚决问责;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好震慑警示效应,释放出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cbhx/2016-12-01/1918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