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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读:明年起企业损害劳动者权益将会被曝光

 

劳动保障部门到企业走访调查。

台海网12月1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厦门的企业注意了,从2017年1月1日起,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将正式实施,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违法成本将大大提高。

  针对这两个《办法》,市人社局正在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昨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这两个《办法》为读者进行解读。

  守法诚信分为三个等级,C级企业将成为重点监察对象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定,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级、B级和C级。其中,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而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6种企业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成为C级的划分标准。

  被评为C级的企业,将成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也将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办法》还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还应当与工商、金融、建设、税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对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对企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在媒体上公布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不过,这项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着标准不够统一、公布不够规范等问题。《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社会公布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该《办法》规定了进行社会公布的七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同时规定地市级、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发生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可随时公布,进一步保障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的及时性、有效性。

  从发布的平台来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在人社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布的同时,还将在当地主要报刊、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布。另外,用人单位社会公布情况还将作为人社行政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和开展部门联合惩戒的重要内容。

  【链接】

  七类违法行为将向社会公布

  (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

  (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企业诚信C级的划分标准

  符合所列情形之一的,即属于C级:

  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6-12-01/1918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