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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货款”当诱饵 骗走58人30余万元

  台海网12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低价批发”、“预付货款”,骗子用这样的“诱饵”骗了58个被害人,骗走30余万元,受害者遍布全国近30个省份。近日,厦门中院发布了一起这样的诈骗案,提醒市民小心防范这类骗局。

  经查,2015年3月13日至4月28日间,李某为骗取他人钱财,在互联网上发布批发鞋业、玩具等虚假信息,诱骗被害人通过QQ等方式联系。之后,又以“预付货款”等为由,诱骗被害人将钱款汇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

  李某还有同伙,被告人阿明、阿云先后到李某租住的思明区某小区房间,三名被告人或分工合作,或单独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钱款。其中,被告人李某参与骗取238695元,被告人阿明参与骗取64198元,被告人阿云参与骗取34318元。

  近日,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阿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阿云有期徒刑一年。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6-12-13/1922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