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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方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台海网12月16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记者15日从相关新闻发布会获悉,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将从四大方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加快实现分级诊疗。
工资总额核定办法改革方面,县级公立医院总收入结构将分为三块,即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诊察护理床位手术治疗收入。医院人员工资总额的测算仅与医务性收入挂钩。
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院长年薪将由财政全额负担,院长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该院工资总额核定挂钩。医院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院内人员年薪由基础工分、工作量工分和奖惩工分三个部分组成,打破人员工资与科室创收挂钩的分配模式。不同类别的医务人员按级别和岗位实行不同等级年薪,并与医疗技术水平、岗位工作量、医德医风挂钩。医务人员年薪分配由医院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核定,原则上工资总额分配比例为:医生、护士和行政后勤团队分别占工资总额的50%、40%和10%。
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方面,实行院长聘任制;医院可在编制内,明确备案管理办法及流程后,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使用备案制,并逐步实行编内编外人员同工同酬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明确各项基金相对应的支付范围和目的,明确医院结余资金使用范围和比例;加强医院财务精细化管理,实行全面预算和全成本核算。
责任编辑:黄荣亮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gcdt/2016-12-16/1923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