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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漳州救落水同伴溺水身亡 原楠救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台海网1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见习记者 叶蔚蓉)近日,儿子原楠在漳州救落水同伴溺水身亡的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陕西西安老汉原仲学领到了确认证书。他颇感欣慰,决定于1月17日上午10点,在漳州旧殡仪馆,为儿子举行出殡仪式。
2016年10月30日,28岁的儿子原楠在漳州救落水同伴时,不幸溺水身亡。几天后,老原在儿子落水处立牌寻目击者,想为儿子申报见义勇为(详见导报2016年11月8日、18日报道),如今终于有了结果。导报记者看到《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写明:原楠同志于2016年10月30日在芗城区水仙大桥东侧九龙江救助落水者李旺(男,19岁,湖北人)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
在漳州的这两个多月时间里,老原夫妇的日子过得很艰辛,但同时,他们也觉得很温暖。“不少爱心人士来看望我,给了我很多生活上的帮助和心理上的安慰!”在一张纸上,老原用最朴实的语言记录下了这些爱心帮助,包括张女士、建发旅行社钟先生及苏先生夫妇、漳州市家居商贸商会、漳州市湖北商会等等。
等1月17日为儿子办完出殡仪式后,老原将走访感谢曾帮助他的爱心人士及相关单位。1月20日,老原夫妻将踏上回家之路,并称以后有机会会再到漳州。
责任编辑:苏爽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7-01-17/1940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