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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探头”变“钻头”,派驻机构自办案件159件

台海网1月17日讯 据厦门网报道 厦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 2016年厦门市国资纪工委自办案件立案35件,结案30件,处分27人,参与办案人数17人次。日前在厦门市纪委印发的2016年派驻(出)机构纪律审查工作情况通报表里,详细列出了43家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成绩单。

为破解派驻(出)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中不会、不愿、不敢的困局,推动派驻机构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厦门市纪委加大对派驻(出)机构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明忠十分重视,要求“零办案”的派驻(出)机构要做出书面说明,层层传导压力。通过清单管理明责任,季度通报促动力,培训指导强筋骨,推动了全市43家派驻(出)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有力开展,成为撬动驻在单位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一个“钻头”。

去年全年有新立案件的派驻(出)机构达32家,总立案数159件,比2015年同期增长87.1%。案件数量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派驻(出)机构自办案件立案数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际立案数的占比超四分之一,成为今年全市纪律审查工作的一大亮点。

“清单化”管理,明确主业主责。厦门市深化派驻(出)机构“三转”工作,把派驻机构的责任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清单,列出纪律审查、信访件办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10个项目,以项目化方式科学管理,破解派驻监督不会、不愿、不敢的困局,促进派驻机构精准履职。

一季度一通报,“掉队约谈”激发内生动力。每个季度,厦门市纪委对派驻(出)机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作出综合评价意见,每季度进行通报,并在通报中直接点明相关单位和问题,以及业务部门的指导意见。对综合评价排名靠后的派驻机构,市纪委对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在约谈中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培训指导,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去年3月份厦门市纪委监察局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各派驻(出)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专业的纪律审查业务培训。另外,派驻(出)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难题或是困局,就会回到“娘家”纪委来取经解惑,各职能业务室也加强了对具体查办案件的指导。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派驻(出)纪检监察干部提高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水平,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提升。目前,派驻(出)机构自办案件已结案123件123人,结案率77.4%,给予党政纪处分108人,其中撤职以上轻处分97人,撤职以上重处分11人。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xmxc/2017-01-17/1941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