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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元宵灯会周边禁放孔明灯、摆摊设点

台海网2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张志宏)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城管委获悉,为确保2017年福州市元宵灯会的顺利开展,福州市城管委将全力做好元宵灯会的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灯会周边禁止违章占道经营、摆摊设点、游商游贩、燃放孔明灯、乱拉横幅标语等。

为保障观赏灯会市民如厕需要,鼓楼区计划在江滨(创业广场至乌山西路口沿线)设置3个点共9个移动公厕;台江区计划在乌山路至锦江园间设置3个移动公厕;仓山区计划在南江滨融侨水乡附近设置4个移动公厕;晋安区计划在晋安区体育馆周边设置8个移动公厕;马尾区计划在东江滨公园沿线设置16个移动公厕(具体由各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对灯会举行期间产生的垃圾将做到日产日清。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17-02-05/1956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