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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口水惹事 三人互殴被抓
台海网2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因琐事不合,双方互殴,事后发现寻衅一方竟是在逃犯,而另一方却因该案件构成累犯。近日,集美法院一审审理了这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今年年初,明仔、阿健与老高三人在酒店唱完歌乘电梯下楼时,阿健因咳嗽不慎将口水喷到了同乘电梯的陈某脸上。阿健随即说明自己不是故意的,但陈某却认为阿健是故意的,十分生气地就要与对方打架,但被同行的服务员劝住了。
虽然陈某一时被阻止,但他出了电梯之后就在保安处拿了一根橡胶棍追到酒店门口与阿健开始互骂。陈某抬手就给了阿健一个耳光,还用橡胶棍敲了阿健的头部三四下,阿健便与陈某在地上扭打起来。
此时,重朋友义气的明仔看到阿健被甩了一耳光,于是拿着美工刀冲上前去帮阿健打架,用美工刀划伤了陈某的脸部,并踹了其腰部几脚。
随后,公安机关讯问调查发现,陈某系一盗窃案的在逃人员。目前,陈某已被押解回户籍所在地。
集美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全案情节,一审分别判处明仔、阿健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一年五个月。一审宣判后,鉴于阿健提供其有自首情节的新证据,改判阿健的刑期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维持明仔的判决。
责任编辑: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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