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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政府无耻失格 缺的就是大中至正
台海网12月7日讯 一块牌匾酿成如此争议,傲视全球的民主台湾,果然擅于创造奇迹。民进党政府到现在不理解为什么他们的“政策”会遭到如此“误解”,道理很简单,因为民主时代的民进党,玩得竟是威权时代国民党的把戏,既忽略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内涵:民主程序;更忽略公民社会的精髓:公共讨论。两者俱缺,让台湾社会为了一块牌匾,付出流血冲突的代价。
台湾中时电子报今天发表杨肃民的特稿说,从陈水扁指示把“中正纪念堂”更名为“台湾民主纪念馆”;再要求把“大中至正”牌匾更名为“自由广场”;民进党政府以“曲法”、“玩法”到“造法”三部曲,假藉保护古迹之名,行更名之实。
直到现在,中正纪念堂管理处组织条例尚未经“立法院”废止,还是“依法存在”,只有执政政府不承认,活脱脱一场政治闹剧却酿下流血事件。
台北市政府和“中央”各使出浑身解数,企图以法律交锋,八个多月下来,台北市政府还是抵挡不住中央的攻势。因为由众多学法菁英所领导的中央政府,摆明是知法玩法,曲法又造法,把法律视若无物,不从己意就随意曲解,解释不通就再创造一条。
为了让中正纪念堂消失,不惜把它从“国家”三级机关降为四级,以规避要送“立法院”同意。但“中正纪念堂管理处组织条例”废止不了,就降级、改名,以行政令令取得主导权,说的是依法行政,却是标准的“玩法”行政。
台北市文化局声请假处分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教育部”就说是他们胜诉,完全不顾裁定书里讲明“地方政府依法得动用公权力,阻止任何破坏古迹的行为”、“可以以现行犯加以逮捕”,对裁定书中不利者视而不见,这是标准的“曲法行政”。
而古迹的主管机关“文建会”,为了协助“教育部”对抗台北市文化局,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修订《古迹指定及废止审查办法》,要让地方政府“缴械”。殊不知文资法里本来就区分“国定”、直辖市定及县(市)定三类,法院也认定“中央”与地方就古迹的指定可以并存,并没有“国定古迹”优于市定古迹的说法,但“文建会”修正行政命令,竟称可以逾越母法规定,这是标准的“造法行政”。
文章认为,古迹是文化资产,是用来维护保存的,但民进党政府打着“古迹再利用”口号,在未取得社会共识前,硬要把“大中至正”及“中正纪念堂”牌匾拆卸,激起社会对立不安,制造流血冲突后,政客们再群起声明谴责暴力。到底是谁造成暴力的潜因呢?民进党政府视“大中至正”为眼中钉,从无能皇帝年号的到奸巧太监坟联都能成为理由,正反映他们的集体人格:就缺了“大中至正”。
责任编辑:kitty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latq/2007-12-07/197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