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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脱离传销组织 厦小伙持刀砍伤“上线”

  台海网2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筱粄 出入)为脱离传销组织,他情急之下,拿刀砍向当初介绍自己入会的“上线”。

  昨天,海沧区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最终传销受害者小曹获判缓刑。

  小曹今年32岁,在被骗进在厦门的传销组织之前,他住在湖南省一个偏僻的农村,中专文化,无业。

  小曹是经李某介绍,加入一个名为“自愿连锁经营业”的传销组织。组织没有任何实体经营项目,会员都是通过发展下线获利,收取入会费后按照人头计算收入。小曹入会时,就交了好几万元。

  入会一段时间后,小曹发现这个组织不对劲,感觉不是正经工作,渐渐萌生退意。于是,他先跟拉自己进传销组织的“介绍人”李某说了此事,想拿回当初交的会费。刚开始,李某承诺会帮忙。

  2016年7月11日晚上,小曹和几个传销同伙在李某家聚会。其间,小曹再次提起“退出组织”的事。这时,李某却搪塞起来,说与她无关,要小曹自己想办法解决。

  见对方说话不算数,小曹一时气愤,冲进厨房,拿起一把菜刀来到客厅,往李某身上砍。李某躲避不及,双臂和胸部多处被砍伤。

  案发后,小曹自己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向警方供述犯罪事实。同时,小曹的家属还支付了医药费、赔偿款共计6万元给李某,取得被害人李某谅解。

  近日,海沧法院审理认为,小曹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他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如果发现误入传销组织后,要冷静面对,可以采取正当的求助方法,在人身没有被限制的情况下,采取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有关机构举报的方法来脱离传销组织,挽回损失,不要采取违法手段。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7-02-24/1975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