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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摊贩烫伤执法人员 因妨害公务获刑半年
台海网3月29日讯 (厦门晚报记者彭菲通讯员湖法宣)违规经营摆摊的女子为了不让自己的车被扣住,采取暴力手段对抗执法人员。近日,31岁的女子吴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半年。
2016年12月8日早上7点左右,吴某在湖里钟宅社路口占道卖起了早餐。湖里城管禾山中队的执法人员发现后,准备暂扣她的手推车。为了阻止执法人员,情绪激动的吴某随手拿起勺子,舀开水泼向两名执法人员,接着还咬住其中一名执法人员的大拇指,致其左前臂被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案发后,吴某被民警抓获。
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考虑到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陶然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7-03-29/1989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