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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看不到的伤更痛 台湾专家今日在厦开讲“反家暴”
▲郭笑芸
▲高小帆
台海网4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杨思萍/文 陆军航/图)28日,在软件园二期,厦门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将举行一场有关家暴问题的沙龙分享会。服务中心林晓祥副主任表示,开展沙龙的目的是希望在国家“反家暴法”出台实施后,引起更多的社会关注,倡导人们之间的互助友爱。沙龙特地邀请两位来自台湾的专家——导演郭笑芸和资深社工高小帆,为大家普及相关知识。昨日,导报记者对她们进行了专访。
郭笑芸,台湾导演,长期以纪录片的方式关注家暴议题,分别以母、父、子三种角色与视角,完成“家暴三部曲”。
高小帆,台湾社工,拥有20年资历,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社会工作硕士,现为苏州、厦门相关项目的督导老师。
“家暴问题”应该被看见
导报记者(以下简称“记”):请你们分别谈一谈,当初为何会关注家暴这个议题呢?
郭笑芸(以下简称“郭”):2000年,我在拍一些街头小人物故事时,注意到了一位卖饭团的妇女,身边常常围绕着一群不上课的小孩,他们都是离家出走的孩子,这位妇女准备了一个公寓安置他们。了解之后我发现,这些小孩90%以上都是因为家暴而离家的,从那时候起,我就觉得我一定要拍这个主题的纪录片。
高小帆(以下简称“高”):1994年,美国的“反家暴法”通过,我开始在纽约帮助一些亚裔家庭的家暴目睹儿做辅导。一路走来,我发现,如果一个家庭发生了家暴现象,社工尽早介入,就可以降低很多社会成本,也可阻断家暴现象一代代传递下去。
记:在你们各自的经历中,让你们觉得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例是什么?
郭:有一位兰姐(化名),她是我见过的妇女中受家暴程度最严重的,她的孩子也是受暴儿,父亲常用军事化方式管理孩子。后来,她在社工、警察的帮助下离婚了,因为积极求助,她得到了很多支援。
高:有一位妇女,她有4个孩子,当丈夫第一次动手时,她就带着孩子们住到了救助所,社工们就开始介入,帮助孩子们继续上学,帮她申请经济补助。她自己也积极地进修找工作,当她有了落脚地之后,她还让别的受暴妇女住到她家里,后来她成为了我的同事。
被家暴要勇敢说出来
记:在一般的概念里,家暴是指动手打人的现象,精神折磨也算是家暴吗?
郭:家暴的定义是会随时代与科技的变化而变化的,早期可能比较多的是肢体冲突,很多是因为金钱问题引起的,现在则有很多“恐怖情人”打着“打是亲、骂是爱”的旗号,所以女性在恋爱的时候真的是要慎选对象,不要以为那种粘着你、特别在乎你的就是理想的结婚对象。
高:有些看不到的伤是更痛的,例如言语暴力,或是逼得别人不敢找朋友,或是经济上严格控制,追踪、情绪勒索等,都算是家暴行为。像“如果你离开我就去自杀”“你敢这样做你就永远看不到孩子”,这些都属于家暴范畴。此外,在台湾就算是没有同居的恋人关系,也要受到“反家暴法”的制约。
记:如果普通人遇到家暴,应该怎么做?台湾有什么经验可以借鉴的?
郭:暴力不应该是秘密,以往的社会氛围让大家觉得家暴是家务事,觉得被打很丢脸,但是只要你讲出来就会得到帮助,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重要他者”,对受暴者而言,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这样的“重要他者”,只要你勇敢地说出来。
高:发生家暴,受害人首先要知道这不是自己的错,没有人是该被暴力对待的,其次要勇于求助,要相信家暴是可以被制止的。同时,整个社会都要改变对家暴的态度,家暴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我们听到邻居有吵闹声,可以打电话请警察,也可以用借酱油的机会去看看,这样家暴行为在当下就可以被制止。
责任编辑:苏爽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bilateral/2017-04-28/2002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