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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狼”酒后起色心 竟对同事幼女下手

  台海网4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莹莹)酒后他竟将魔爪伸向熟人女儿——不到10周岁的小女孩。近日,涉嫌强奸的男子邱某已被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邱某40多岁,有一个儿子,和受害女孩小花(化名)年龄相近。而邱某还是小花母亲的同事。今年3月中旬的一天,邱某邀请小花及其弟弟到新家与自己儿子玩耍。

  当天,邱某在家喝了一两左右的劲酒,便将小花的弟弟和自己的儿子支开,让他们到楼下玩耍。随后,他将小花带入卧室,对小花实施了性侵。

  近日,小花拿着一份报纸问妈妈报纸上“猥亵”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妈妈解释了一下。小花就把自己经历的事写了两张纸条给妈妈,纸条内容反映她被邱某猥亵。妈妈极其震惊,怀疑女儿被性侵,立即报警。很快,邱某到案做了有罪供述。

  检察官认为,邱某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涉嫌强奸罪。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许多性侵案例发生在熟人之间,提醒广大家长提高警惕,也要提醒自己的孩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此类悲剧发生。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7-04-28/2002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