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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融资租赁补助资金开始申报 最高补助300万元
台海网5月18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2017年度融资租赁补助资金开始申报。资金支持分两种方式进行:一是融资租赁公司购入设备并被我市民营、中小微企业租赁使用的,按照租赁合同及发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一企业单笔业务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二是融资租赁公司购入我市地产设备开展业务的,按照租赁合同及发票金额的6‰给予奖励,单一企业单笔业务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责任编辑:刘彦玫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7-05-18/2011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