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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非法贩卖车主信息 8个月牟利19万元

台海网6月16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利用各种渠道收集全国各地车主信息500万条,每条以几分到一角不等的价格非法转卖,姐夫与小舅子搭档牟取暴利。近日,同安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陈某和苏某依法提起公诉。

记者 黄文水 通讯员 同检

搜集500万条车主信息 包含车牌号车主姓名联系电话等

80后陈某经常上网,从去年3月开始,他从网上搜集全国各地的机动车车主信息及企业登记信息。为了扩大信息量,陈某不仅将自己手头的大量个人信息,在网上跟别人互换,同时还向别人购买车主信息。经过各种渠道的搜集,他整合出了车主信息及企业信息数据包。陈某交代,他一共搜集了大约5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其中车主信息中包含了车牌号、车主姓名、车主联系电话、车架号等信息。

车主信息及企业信息数据包建立后,陈某专门注册了一个网站进行兜售。陈某供认,当有客户浏览到网站时,有需求的就会主动与他联系,根据对方的需求谈好价格,一般都是按照每条车主的信息几分到1角不等的价格出售。对方支付钱款后,他再把对方需要的车主信息发送至对方邮箱。

同安区检察院依法查明,至去年10月4日,陈某通过QQ、微信、电话联系等方式多次在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人民币91500元。

小舅子见有利可图主动加入 车主信息根据客户需求细致分类

去年10月4日,陈某的小舅子苏某从龙岩来到同安陈某的暂住处,“我发现我姐夫买卖车主信息挺好赚的,主动提出要跟着他做”。

为了便于非法牟利,陈某对500万条的车主信息及100万条的企业信息进行了分类归档,保存在电脑里。但陈某称,他对外出售的只有车主信息。他将车主信息按照省份归类,在此基础上又对每个地级市的车主信息进行归类,形成表格的形式保存在相对应的文件夹中。为了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他还将一些信息按汽车品牌进行归类,如果客户要求具体区域、车型、上牌时间,他们就在相对应的文件夹中进行筛选。

同安区检察院查明,2016年10月5日以来,被告人苏某受雇于被告人陈某,两人经合谋后共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至2016年10月31日被抓获,两人多次在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人民币102700元。

电脑中存储海量个人信息

大部分卖给保险公司、商家

去年10月31日,被告人陈某和苏某在同安的暂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缴获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

电脑里海量个人信息让人触目惊心,在缴获的台式机电脑中发现393个excel文件含有公民个人信息;在缴获的笔记本电脑中发现1060个word文档含有公民个人信息,1635个txt文本文件含有公民个人信息,21951个excel文件含有公民个人信息,194个图片文件含有公民个人信息。

苏某供认,这些海量的个人信息,大部分是卖给保险公司、商家业务员,一般是推销保险、商品的,客户一般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卡转账。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7-06-16/2022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