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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法院救助了一批特困当事人 发放司法救助金18.5万

台海网6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邬眉 通讯员 陈立烽 陈桂莲 袁英)谢谢法院、谢谢法官,这笔救助金真是救了急,申请人陈某手握着领取到的35000元司法救助金,连声致谢。

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救助款集中发放会,向7名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5万元。

此次领取救助金的申请人都是执行案件执行申请人,他们申请的执行案件,大多是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不具备执行条件,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也不能执行到位的“执行不能”涉民生案件,陈某就属其中一例。

陈某的女儿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遭碾压死亡,经法院判决,由事故车车主林某赔偿陈某及其家人赔偿款13.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上杭法院多次对林某的银行、房产、车辆进行查询均无财产可供执行。2016年2月,上杭法院依法对林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但林某仍未执行。而陈某患病在身,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主动告知,帮助陈某申请司法救助金,经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该院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的范围,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后予以司法救助3.5万元。

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兑现,切实解决了一批执行申请人生活中的燃眉之急,让生活困难的申请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上杭法院在奋力破解执行难过程中,在切实加强执行措施、惩戒措施的同时,注重救助一批特困当事人,开通救助绿色通道,规范救助流程,拓展司法救助渠道,对执行不能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充分运用司法救助的形式予以消化解决,以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cbhx/2017-06-22/2025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