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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与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实现跨域立案
台海网6月25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近日,家住莆田市涵江区的农民何某林,通过居家附近的涵江区人民法院,将申请再审材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发送给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仅15分钟就成功立案。何某林成为全国跨域远程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的首位受益人。 该案申请人何某林因为自己的房屋坐落在政府批准征收的征地红线范围内,没有在政府征地公告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莆田市国土局作出《决定书》责令其交出土地。因为不服政府相关行政行为,从2015年11月开始,何某林先后两次提起行政复议,在莆田市政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后,又提起行政诉讼,并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均被判决驳回。 13日下午3时,何某林来到涵江区人民法院办理跨域立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通过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提交了行政再审请求书和相关材料。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系统收到申诉相关材料后,经过审查符合三巡的受案范围,且申请材料基本完备,将相关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办案平台,打出“立案通知书”,再通过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发给了何某林,全程耗时15分钟。 “通过跨域立案,将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讼累,‘家门口的最高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为了有效保障巡回区群众诉讼权利,今年5月三巡首次采取了远程视频接访,此次在福建省试点跨域立案,当事人可选择福建省就近的各级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办理立案事务,实现就近立案。 |
责任编辑:刘彦玫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gcdt/2017-06-25/2026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