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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福州小微企业 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7983万

台海网7月20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今年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上限由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上半年我市共有16538户小微企业享受到此优惠,同比增长8.42%;累计减免税款7983万元,同比增长26.47%。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17-07-20/2036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