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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别人“养卡”套现2200万元

  台海网7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高锦娜)自购POS机,为他人“养卡”套现逾2200万元。近日,钟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今年1月初,钟某在网上购买了3台POS机,注册虚拟商户信息并绑定POS机,在没有正常的商品交易情形下,为他人还款和套现。这种行为,俗称“养卡”。

  每次,钟某接单后,先用自己的账户通过手机银行或者网上银行,把客户需要还的具体金额还进客户的卡里,过后再用POS机把钱刷出来。当钟某帮忙还款或者套现后,客户再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将抽成费用(每刷1万元收100-130元的手续费)转账给钟某。

  6月8日,民警在厦沙高速集美出口处例行检查时发现,钟某车上有3台POS机和244张信用卡。民警立即意识到钟某可能涉嫌犯罪,对其审查。

  经查,今年1月6日至6月7日期间,钟某利用这3台POS机,在海沧、集美等地,为他人提供代还信用卡及套取现金等业务,累计交易金额逾2200万元,从中牟利10.6万余元。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钟某的行为,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可能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7-07-28/2038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