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中心厦门时政要闻 厦门市出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降低准入门槛

厦门市出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降低准入门槛

台海网8月10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记者 詹文 通讯员 吴文裕 吴二娜)对于一些开展为民养老服务、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我市将降低准入门槛,加快审核办理程序,支持鼓励其发展。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业内人士认为,该《意见》吹响了社会力量“集结号”。
  降低门槛、加快审核、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等,这些措施的目的,都是为了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在专家看来,社区社会组织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就业岗位发挥着积极作用,让更多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起来,才能让全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我市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备案管理。有条件的区可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各组织提供活动场地等支持。
  我市将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政府委托事项,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社会组织人才工作,将纳入我市人才工作体系。
  门槛虽降低,但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却更加严格。民政部门将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约谈、警告、责令撤换、从业禁止等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离任要审计,资金要监管。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撤销登记;未经许可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依法取缔。
  此外,我市将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制度改革,严禁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zjj/2017-08-10/20432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