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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政府埋单继续为本市户籍老人统一投保 老人遇意外伤害最高赔10万

 

  台海网8月1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老人发生意外伤害怎么办?在厦门,全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由政府出资,统一投保“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一旦发生意外伤害,最高可获10万元赔付。

  昨天上午,厦门市老龄办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启动2017年度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的投保工作。导报记者了解到,非厦门户籍老人也可自费投保,保费及保险待遇与户籍老人一致。

户籍老人保费继续政府埋单

  “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是2015年厦门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由市老龄办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厦门保监局、各区政府共同承办的一款针对老年人意外伤害的险种。2017年度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承保,由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该项保险的保障地域为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范围,年保费为每人45元,保险内容包括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骨折和因意外伤害在门诊或住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对被保险人的年龄不设上限。其中,身故赔付2万元,伤残最高赔付10万元,骨折和医疗费最高各赔付2万元。

  今年,在市、区财政的支持下,市老龄办和各区老龄办继续为全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统一投保幸福安康险。也就是说,全市33万户籍老年人自己不用掏一分钱,就可以享受这项保险。

 

实施近两年赔付4200多万元

  那么,保险生效日期怎样计算呢?

  据介绍,2017年度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的生效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其中,2017年11月1日前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人,其保险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生效;2017年11月1日(含)以后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人,保险则自其满60周岁当月1日起开始生效。

  保险生效日期之后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老年人凭户口本、身份证即可向承保保险公司提起索赔。对保险责任明确的小额案件,在3至7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理赔程序。

  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实施以来,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7月25日,全市共接到报案5569起,给付赔款4272.68万元,远远超过投保保费。

非厦门户籍老人可自费投保

  非厦门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也可自费投保幸福安康险,年保费为每人45元,本年度投保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投保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线上投保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或“厦门银龄”,在微信平台上投保并查询保单;线下投保可携带身份证件到平安产险或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服务网点办理,具体网点也可通过上述微信公众号查询。

报案方式

  老年人应在出险后48小时内及时报案,便于理赔。报案电话为:400-616-9933、0592-5563738、2689055、5809671,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或“厦门银龄”一键报案。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zjj/2017-08-19/2045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