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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高新企业获国家级高企认定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台海网9月1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厦门的高新技术企业(简称“高企”),荣获国家级高企认定将一次性获得10万元的奖励。

  昨日,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李波作客政府网,解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及扶持办法。

  据介绍,首次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思明、集美、海沧、火炬区等区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家企业仅奖励一次。

  同时,鼓励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经费数额可申请研发经费补助,每年每家企业补助额度最高可达到250万元。

  要提醒企业的是,2017年厦门市国家级高企认定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主要针对2014年度认定及重新认定企业,申报截至6月30日,目前第一批的受理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待税务部门核查完毕后将在近期上报国家高企认定网公示;第二批主要针对新申报企业,申报截至9月30日。企业可登录市科技局网站或市高新协会网站下载当年度的高企认定相关通知,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xqzmr/2017-09-14/2054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