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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前派出所10月5日搬迁 居住证办证点将继续保留

台海网9月29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10月5日12时,殿前派出所办公大楼将正式从湖里区殿前三路166号搬迁至新址厦门市湖里区新丰路199号。户籍申报室、居住证办证点将搬迁至新丰路207号,离新所约100米位置。届时,派出所原址办公楼将全面停止使用。

  此外,马垅社196号马垅综合楼及殿前四组高殿文化艺术中心的居住证办证点将继续保留,辖区群众可选择就近办理业务。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7-09-29/20588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