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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中心厦门社会民生 两本驾照都不够扣!10月起,厦门开车出门不知道这些,要出事!速看!

两本驾照都不够扣!10月起,厦门开车出门不知道这些,要出事!速看!

 

重要变化再度来袭!

厦门所有车主请你们高度注意!

接下来这波消息很关键

和你们的分数息息相关

和你们的钱包紧密联系

10月起,此刻起

鹭岛的交通出行又变变变了!!

开车出门不知道这些的

吃大亏!!!

首先来看一则厦门警方刚发布的

重!磅!快!讯!

罚150元记3分!

岛内这条要道将变单行道,西向东禁止行驶!

交警部门最新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提升汇文西路片区道路交通效率

依据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

决定调整汇文西路道路交通组织

并增设、调换、更新有关道路交通标志

车主请注意!

自2017年10月15号0时起思明区汇文西路厦禾路路口至后江埭路路口实行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交通组织,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也就是说,以后只能从厦禾路进入往后江埭路单向行驶了

注意:以上规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违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据了解,违反相关规定的车辆驾驶员将被记3分罚150元

 

下一条关键信息

和湖里区两条重要道路有关!

华泰路、兴湖路15日起采取交通限制!

因厦门第二西通道(海沧隧道)工程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通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交警部门决定对湖里区华泰路、兴湖路采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

具体限制措施如下:

2017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15日华泰路湖里大道路口至悦华路口段封闭围挡施工,禁止车辆、行人通行。受限车辆请绕行:悦华路-华荣路-湖里大道或悦华路-华盛路-湖里大道。

2017年10月15日至2019年1月15日,兴湖路华荣路交叉口西进口禁止车辆右转(禁止车辆由兴湖路右转华荣路)。受限车辆请绕行:兴湖路-华昌路-悦华路-华荣路或兴湖路-鸿宾路-悦华路-华荣路。 

提醒注意:届时,请过往车辆和行人按照现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因施工期间带来的交通出行不便,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

除了岛内

10月开始

岛外的通行也变变变!

集美两个片区路段分时封闭!

禁止机动车通行!

注意啦!

因10KV曾营变进线工程施工需要

为保障期间道路安全通畅

决定对集美区文滨路采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

 

1,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2月25日,文滨路曾营变电站至纺织东路口封闭围挡施工,禁止机动车通行。

行经车辆请绕行:文滨路—建南路—纺织东路—文滨路。

2,2017年12月26日——2018年2月15日,文滨路纺织东路口至杏滨路口段封闭施工,禁止机动车通行。

行经车辆请绕行:文滨路—建南路—文达路—杏滨路或文滨路—文华路—文达路(杏东路)—杏滨路。

交警提醒:届时,请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提前绕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接下来请老司机重点关注!

海翔大道、同翔大道

这两条重要通道

开始长时间围挡施工了!!

赶紧看!

海翔大道围挡施工一年!通行有变!

具体情况猛戳下图↓↓↓

同翔大道分阶段围挡施工,至2019年7月!

赶紧戳图看↓↓↓

 

广大的车主们!

除了以上最新公布的限行禁行信息

从这个月开始

厦门开始整治严查一些开车行为

大家请按规定文明出行

否则也要被记分罚款!

事情是这样的↓↓↓

10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开始正式施行,该新规将以下和交通有关的不文明行为,列入重点治理清单↓↓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行人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按规定通行

违规停车

具体情况如下:

01

机动车不避让行人

或被罚300元

相关规定看这里

第三十八条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三)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先行的,处以三百元罚款;

(四)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三百元罚款。

2

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

都会被处罚

图/市交警支队 提供

《规定》还特别将违规停车列为重点整治清单的其中一项。这其中,既包括机动车违停,也包括非机动车未在规定地点停放,或者在未设停放地点的区域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

相关规定看这里

第四十条 停放机动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从重处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非机动车未在规定地点停放,或者在未设停放地点的区域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五十元罚款。

租赁自行车等运营企业应当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的车辆。对乱停放问题严重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依照规定限制其投放。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3

行人违规横穿马路

可能罚100元

《规定》施行后,厦门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强路面执法,对违规横穿马路的行人进行劝导,不听劝导的将被依法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

相关规定看这里

第三十九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按规定通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二)在人行横道上坐卧、停留、嬉闹,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三)在有设置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路段,不从上述设施通行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四)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人行横道,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五)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六)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机动车专用道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除了以上整治行为

还要提醒大家注意:

厦门发布了一项重磅新规

事关去厦门北站接客的所有车主!

罚150元记3分! 

厦门北站出发层禁止接客!

厦门北站出发层禁止接客了!

这项新规于10月9日起正式启动!

小伙伴们有开车来北站接人的

一定不要图省时省力直接上出发层

而是把车停到地下停车场再上去接人

违规的将被抓拍挨罚——

罚款150元记3分!

具体情况

昨天没看到的老司机可戳图回顾↓↓↓

不知不觉

10月的厦门交通出行又发生变化了

以上信息大家都记住了吗

赶紧分享到圈子里

提醒其他车主注意吧~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7-10-12/2062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