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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企引粮入厦有奖励 本年度申报截止至12月31日
台海网10月27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粮食经营企业到我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区采购稻米运回我市销售能获补贴了。日前,记者从市粮食局获悉,截至目前,今年共有11家企业获引粮入厦奖励734.36万元。记者了解到,这一补贴的申报工作仍在进行。
为让更多厦门粮食企业共享扶持政策,提供质优价廉的粮食,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于今年初修订了《厦门市引粮入厦奖励实施方案》。《方案》降低申请门槛,企业经营规模入围标准从折合稻谷数量2万吨(含)以上,调低为1.5万吨(含)以上;细分奖励类别和奖励标准,重点扶持我市原粮加工企业,保护本地粮食应急加工能力;将企业自有粮食进口配额内进口大米,纳入奖励范围;简化优化企业申报奖励所需的证明和材料,减轻企业“跑证明”的负担。
数据显示,今年共有15家申请引粮入厦奖励,申请数量达到21.72万吨,审核通过企业11家,奖励数量13.71万吨,发放引粮入厦奖励734.36万元。据悉,本年度申报12月31日截止,需要申报的企业可详询各区粮食局。
责任编辑:张薇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7-10-27/2067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