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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在厦门这些地方骑共享电单车,会被罚300元?!咋回事?

 

台海网11月10日讯 据厦门广电报道 上个月,800辆共享电单车

悄然出现在集美、同安的街头

共享电单车试运行以来

吸引了不少小伙伴体验尝鲜~

可最近,不少集美辖区的居民

都收到了一条提醒短信

呼吁大家

不要乘骑这些共享电单车

 

且还可能被处以

300元罚款!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共享电单车无牌上路 交警部门责令企业回收

昨天上午,在集美区天安路霞梧广场附近,停放着几辆绿色的享骑共享电单车,记者在现场等待了半个多小时,也没见有人来用车。

 

采访中一些市民说

最近集美街道办发出了

一条提醒短信

【集美街道办】近期,我辖区陆续发现车身喷有”享骑电单车“字样、带有助力装置的电动车(无车辆号牌),给交通安全及城市管理带来新的压力。由于该电单车行驶速度快,对使用人员要求较高,乘骑电动自行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交警提醒:将加大无牌无照车辆的查处力度,对骑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使用人处300元的罚款,并暂扣该电动自行车;为保护居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请不骑乘和使用电动自行车。

对此一些市民

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不少市民表示,相比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更加省力、快捷,不过由于无上牌,确实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肯定会有问题。现在电单车不是到处乱钻乱窜吗?有安全问题!


市民

市民

没有牌,会不遵守交通规则,这边会比较乱(行驶起来)就逆向行驶。

以前我们学校也有发通知说要取消这个电单车,因为它没有牌照。

 


高校学生

集美交警大队方面表示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才可以上路行驶。由于目前路面上所有的共享电单车,都没有挂牌,均属于无牌上路,违反了相关法规。

前几天,交警部门已经约谈了享骑共享电单车的运营方,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他们迅速整改,并回收已经投放的共享电单车。由于集美街道办辖区,共享电单车比较集中,所以街道办也向辖区居民发送了提醒短信。

交警部门表示,接下去,他们将对无牌电动车上路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一旦发现这种违法行为将处以300元罚款,并扣暂该电动自行车。

昨天869起电动车违法被查 将对33个路段重点整治

近日,公安交警部门

已在厦门全市范围内开展

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

严管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据了解,昨天0时至22时,厦门全市开展统一整治行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869起,其中无牌无证274起、闯红灯10起、逆行9起、在机动车道穿插行驶464起、违反规定载人62起。

 

将对33个路段重点整治

交警部门透露,根据分析研判,他们已排查出厦门岛内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较为严重的33个路段,包括莲坂转盘、莲前西路金尚路口段、湖滨中路湖滨南路口段等,将针对这些路段开展重点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尤其是送餐、快递及环卫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表示

接下来他们将持续并加大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的力度,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行驶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因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也将牵头约谈各相关送餐、快递单位及环卫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规范。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7-11-10/2072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