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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法院与33家单位建立联合惩戒平台
台海网12月17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 让守信者畅通无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日前,仓山区人民法院与仓山区33家单位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的备忘录》,这些签署备忘录的单位将建成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 据介绍,联合惩戒平台将坚持信息共享的原则,破除各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壁垒,依法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联合惩戒的对象为法院公布的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内的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包括加大打击恶意逃废债的力度,公开失信信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向社会发布悬赏令,荣誉和授信限制等。 |
责任编辑:刘彦玫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17-12-17/2084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