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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履职强监督 保大局惠民生

 

  海沧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台湾创业馆。

  海沧区检察院举行防治校园欺凌座谈。

  检察机关到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开展巡查监督。

  海沧区检察院开展宪法日活动。

  检察官慰问农村困难群众。

  2017年,对于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

  成立全市首个派驻森林派出所检察工作室,加大环境资源犯罪监督力度;密切检校合作,推动司法协作互助,不断提升涉台检察服务质效;建立服务微信联络群,线上线下精准服务……

  面对机遇、面对挑战,海沧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市、全区改革发展大局,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司法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7年,海沧区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22次。

 

  维护和谐稳定

    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

  2017年3月17日,海沧区检察院对魏某某、张某某和朱某某涉嫌伪造货币案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魏某某等3人共同伪造货币量达13.4万余张,总面额达人民币268万余元,已经构成伪造货币罪。经海沧区人民法院判处,魏某某获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张某某和朱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七年,并处罚金。

  这是海沧区检察院起诉的全区首例重大伪造货币案。

  在即将过去的2017年里,海沧区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3人,提起公诉762人。

  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盗抢骗毒等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20人,提起公诉359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食品药品安全、环境问题等专项治理,继续深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全省首起贩卖新型毒品麦角二乙胺案件。

  与此同时,海沧区检察院坚持注重宽严相济、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44人,不起诉20人。在服务保障十九大和厦门会晤过程中,开展矛盾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引入第三方人员参与申诉公开答复,有效息访息诉。

  做好司法救助,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传递检察温情。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促成刑事和解9件。

  2015年4月底,年近七旬的老夫妻唐某、李某步行时遭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刘某撞伤。唐某经过开颅等两次重大手术才挽回生命,李某也全身多处粉碎性骨折,而肇事者刘某无实际赔偿能力。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5月,唐某、李某回家休养时再次发生交通意外,巨额的医药费让两位老人一贫如洗,生活难以为继。

  2017年,海沧区检察院通过对该案受害者唐某、李某提供的材料及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后,认为唐某、李某两位受害者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迅速按照相关程序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最终,唐某、李某得到了8万元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生活困难。

  服务发展大局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并行

  面对腐败和滥用职权,海沧区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反腐败决策部署,保持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2017年,海沧区检察院充分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有效整合反贪、反渎、法警人员等侦查资源,集中力量,突破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件12人,动员敦促在逃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2件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挽回损失790余万元,实现结案率100%、追逃到案率100%、有罪判决率100%。

  海沧区检察院坚持贪渎并查,依法查办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如通过查明陈某某受贿170余万元的事实,发现其在履职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进而纵深扩展,深挖出何某某渎职犯罪以及苏某某、周某某介绍贿赂犯罪。

  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海沧区检察院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推进行业性廉政风险防控。联合邮政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做好厦门中心大厦项目同步预防,全面推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打造预防宣传新平台,共开展预防宣传教育12次,受众1500余人,让检察工作深入人心。

 

   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监督与保障人权并举

  捕后轻刑率仅为3.5%,为海沧区历年来最低。这是海沧区检察院重视人权司法保护,做到精准逮捕的结果。

  今年来,海沧区检察院注重强化监督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以各项严打及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立足司法办案,深耕监督主业。成功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5次,对侦查机关、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份,均被采纳。纠正漏捕漏诉20人、纠正遗漏罪行10件,使4名“漏网者”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改变案件定性17件,成功提起刑事抗诉2件。

  与此同时,海沧区检察院加大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诉讼程序违法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结合行政处罚案件、环保生态案件、扶贫款等专项督查,依法发出检察建议8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其中,督促征收易地建设费一案获评全市十佳法律监督案件。

  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海沧区检察院还创新地成立全市首个派驻森林派出所检察工作室,以驻所检察官定期或者不定期巡查模式开展对公安派出所侦查监督工作,侦监、民行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检察一体优势,打击辖区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生态环境。

  创新工作方式

    多样化延伸检察服务

  近年来,海沧区检察院不断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多样化为民服务,延伸检察服务。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落实便民措施。通过构建来信、来访、网络和12309举报电话“四位一体”诉求通道,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推出律师阅卷接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电话网络预约服务,免费为律师阅卷刻录电子光盘,切实提高服务质效。联合相关单位走进企业、社区,开展防范互联网金融诈骗法律讲座,帮助辖区金融业从业人员、社区居民提高防骗抗风险意识。坚持普法先行,构筑全方位、立体式、无缝覆盖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精心打造帮教基地2个,落实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法治夏令营”“小小检察官模拟法庭”等活动,关心未成年人成长。

  立足本职工作,通过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树立检察公信,主动融入,主动协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厦门自贸片区建设的职能作用。通过在厦门自贸片区海沧园区内设立检察服务站,构建服务站、联络点、联络员立体沟通平台,建立服务微信联络群,海沧区检察院实现线上线下精准服务。该院还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22件2849个单位2398人,推动建立健全失信犯罪预警惩戒机制,夯实诚信经营根基。

  实地走访台企协会、海峡青年创业中心、台湾创业馆等,与台商座谈、解答法律咨询……海沧区检察院立足区位优势,不断提升涉台检察服务质效。今年来,坚持常态化走访20余次、座谈12场,及时了解台企台胞法律需求,举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讲座,以案释法,防范遏制生产、环保事故发生。

  对近年来涉台典型刑事、民事案例进行案例分析并归类整理,邀请厦大知名刑事、民行专家教授进行案例评析,并汇编成册,作为办案参考、法治宣传、犯罪预防的重要资料。密切检校合作,持续推动司法协作互助,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已经成为两岸司法交流的常选课题。

  推进检察改革

    塑造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如何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工作的公信力?

  今年来,海沧区检察院深化检察改革,不断提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的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好地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执法司法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司法改革方向,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择优遴选优秀干警进入检察官员额,确定检察辅助人员21名,行政人员10名。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综合机构与业务机构同步改革,机构精简与职能优化统筹推进。建立检察官绩效考核制度,切实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主动进行公益诉讼探索,与环保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探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标准化,重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着力提高庭审效率和当庭指控犯罪能力。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会同法院、司法局、公安分局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制度的适用范围,结合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简化办案流程,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78件281人,案件当事人均服判。

  完善检务公开制度。持续推进案件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工作,坚持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推动程序性工作信息和终局性法律文书公开,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761条,公开法律文书1422份。充分运用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发布检察工作信息、公布检务动态,提升检察工作公众知晓度,拓宽检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强化责任担当

    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离不开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下一步,海沧区检察院将继续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为海沧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党的领导,深化“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干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每月开展检务督察,加强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

  二是强化业务素质能力建设。海沧区检察院始终把强化业务素质能力建设作为提高队伍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分层分类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在实战实训中提升专业素能,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等一批业务精英。完善检委会集体扩大学习制度,邀请业务专家授课,通过多岗位锻炼提升干警综合素养。落实科技强检战略,打造智慧检务。全面推进网上办案,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电子换押系统,建设检委会子系统,促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高干警办案质效。

  三是强化检察新形象建设。实施管理提效工程,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管理“严实硬”。实施环境提档工程,推进精神家园建设,创建一支部一品牌,用好党建e家,打造指尖课堂,实现党员干警沟通、交流和学习网上全覆盖。实施文化提质工程,注重党性教育的亲历性,走进革命圣地,使理想信念教育成为干警接受党性洗礼的必修课。深入开展向廖俊波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纪律严明,团结协作,真正做到“案件优质,人员优秀”。

 

  【数据看成效】

  侦监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09件382人,件数、人数和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4.9%、23.1%

  公诉

  审结617件728人,其中,提起公诉566件656人,不诉16件24人

  起诉九类案件38件76人(其中犯罪集团案件1件3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类案件5件5人

  反贪

  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 8人,其中受贿案件3件 6人,介绍贿赂案2件2人,共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各类案件10件 13人,其中当年新立案件全部结案

  反渎

  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4人,超额完成全年办案任务

  涉台

  受理涉台刑事案件47件96人

  未检

  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6件6人,批捕3件3人,不捕3件3人;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11件11人,起诉3件3人,不起诉3件3人,在办5件5人

  民行

  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件,其中,当事人申请监督2件,依职权发现受理6件

  控申

  受理各类群众的控告、举报、申诉材料85件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gqbd/2018-01-02/2089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