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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降低 购买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
台海网2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昨日,漳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今年,漳州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万平方米。
该《实施意见》指出,2019年,全市新建建筑15%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到2020年底,漳州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力创国家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实施意见》支持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此外,鼓励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采用全装修交付。到2020年,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不低于50%。《实施意见》从产业基地建设、构配件生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购房户等各方面都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
其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可采用住房公积金优先放贷、上浮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鼓励措施。
责任编辑:林子健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8-02-10/2103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