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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追债学生遭拘禁殴打 翔安法院昨日公开宣判一起“校园贷”暴力讨债案
-该案昨日在翔安法院一审宣判,打响翔安区扫黑除恶第一枪
-犯罪团伙15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两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翔安法院昨日公开宣判一起“校园贷”暴力讨债案。
台海网2月13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昨日,翔安法院对一起涉及“校园贷”暴力讨债的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和宣判,有力打击了该犯罪集团的嚣张气焰,彰显了以高压态势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该案也打响了翔安区扫黑除恶的第一枪。
该15人犯罪集团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犯罪,以“零担保”等噱头诱使经济能力较弱的大学生借款,一旦出现延迟还款,则采取电话骚扰、非法拘禁、殴打等非法手段讨债。
案例:15人组团发放“校园贷”
小红(化名)是厦门某高校的一名在校生。2016年10月9日15时许,她在家门口被一群人拦住,挣扎间还被扇了一巴掌,后被强行带走。原来,小红通过“鼎鸿公司”以零担保方式借了一笔高利贷,到期后没有及时还款,就遭到暴力催债。在被控制数小时后,她承诺以工资分期还款并抵押一部手机,“鼎鸿公司”才放人。
小红并非唯一的受害者。翔安法院经审理查明,“鼎鸿公司”实际上是由方某、张某雄等15人组成的犯罪集团,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发放“校园贷”。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有400多名大学生向该团伙借贷200多万元,其中19人因无力偿还欠款被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部分受害者失去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个别受害者受伤至轻伤二级。
揭秘:团伙组织严密敛财方式多样
2016年3月,被告人方某、张某雄为牟取暴利,先后在翔安区、集美区和福州市闽侯县三处,以“鼎鸿”为名设铺开店,经营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无抵押私人借贷业务,说白了就是高利贷。他们敛财的方式很多,或是每周收取10%至30%不等的高额利息,或是采取借款协议多写出借金额、当场扣除头息、逾期罚款等方式。
团伙的成员不止方、张二人,实际上有三层结构。方某和张某雄是老板,负责公司的决策管理;被告人张某滨、林某群、周某东等成员有“干股”,都是公司股东,负责各自门店的相关业务,按月领取分红;剩下的被告人负责招揽业务、协助讨债,每个月领工资;后期公司甚至把业务发展到了网上,专门成立工作室经营网络平台贷款中介。
判决:最高获刑三年两个月
昨日上午,翔安法院依法对方某等15名被告做出一审公开宣判,以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包庇等罪名分别判处15人三年两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翔安法院特别提醒,校园贷款具有高利贷性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此外,有不法分子利用“校园贷”进行其他犯罪。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贷”诈取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
暴力讨债三步
第一步
电话催款、通知家人。电话、短信、微信、上门催讨如果都不管用,方某等人会对欠债学生及其父母、亲友、老师、同学等进行电话“轰诈”、短信骚扰、言语威胁。
第二步
张贴大字报、在家门口喷油漆。若第一步无法讨回债务,他们会派人到欠债学生的住处或者学校附近,张贴附有欠债学生照片的大字报,并在学生住处的大门、楼道、电梯间等处喷涂油漆。
第三步
如果上述两条路都走不通,他们将采取暴力手段,先把欠债学生或骗或抓到“鼎鸿公司”店铺内,限制其人身自由;后通过言语威胁、殴打等手段,逼迫学生支付高额利息、归还本金。
原标题:暴力追债学生遭拘禁殴打 翔安法院昨日公开宣判一起“校园贷”暴力讨债案
原链接:news.xmnn.cn/xmnn/2018/02/13/100321605.shtml
责任编辑:林子健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8-02-13/2104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