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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没资格对大陆惠台措施指指点点
作者 雁默
近日,大陆31项惠台措施在台湾内部持续引发效应。关于蔡当局的因应对策,赖清德虽尚未提出具体做法,但被称为“文化台独”掌舵者的“文化部长”郑丽君已先表态,其表明:
“从趋势上来看,大陆期待台湾有更多影视人才去发展,有更多台湾作品出入大陆,但也加深内容审批力道。一方面看到大陆有更多文化项目似乎要开门,但另一方面又深化内容审查。”
“文化最重要的是创作、思想与表意的自由,更需要防范的是这种审查的潜规则是否会输入台湾,未来台湾作品可能看不到‘国歌’、‘国旗’,不能讲民主自由等。”
“台湾产业存在的潜藏风险是要避免潜规则内化到台湾。希望分享给大陆的是如实的台湾文化,而不是大陆分享审查到台湾。”
“文化台独”掌舵者以上的言论,认同错乱,并不令人意外。笔者想问的是,何时“台独”尊重过“国旗”“国歌”了呢?“文化部”目前欲以“国家队”概念将文化产品输出至国际市场的“国家”,是“台湾”还是“中华民国”?
郑丽君对大陆31项惠台措施发表上述看法的场合是“台湾研究基金会”举办的活动,该活动的主题是“‘台湾主体性’—从政治、历史、文化、族群到两岸关系的回顾与前瞻”。昨日,“台湾研究基金会”又举办了另一场活动,邀请台中市长林佳龙与会,这位批判台中孔庙,誓言要在台中复兴日本神社的市长,在会议中畅谈两岸应以“互为主体”的概念来建构与大陆的关系。
当“文化台独”舵手用各种方式将“中华民国”与所有具中国意涵的事物过滤掉时,是否也是一种“台独审查”呢?要说“台独文化部”没有审查心证,谁又能相信?
3月8日,台湾“文化部”提出的“文化内容策进院设置条例”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修正草案已获“行政院”通过,将纳入优先法案进入“立法院”审查。郑丽君表示要以“国家队”的概念扶植台湾的文化内容产业,并催生文化产业生态系。“国家=台湾”这概念就是“两国论”,也坐实了“文化服务政治”。
台湾文化产业真有弘扬中华文化的自由吗?有可能投资类似“中华民国抗日史”的文化内容吗?会尊重“蒋介石以土地改革政策嘉惠广大台湾佃农”这种文化内容的创作自由吗?会容许宣扬两岸统一的创作作品吗?
不许大陆输入“审查制度”的蔡当局,又想要求大陆接受台湾输出“台独理念”的文化内容,要说“文化台独”舵手不会有“台湾主体”的审查潜规则,这话还真的没人信。
郑丽君其人主张“若中正纪念堂继续追思威权统治者是人格分裂”、以文化干预民众思想、以预算抹杀两蒋贡献、以“建立南岛语族文化”否认台湾人是中国人,这让我们真的很纳闷,到底什么是“如实的台湾文化”?
台湾演艺界人士可说是最早迁徙至大陆的一批台湾人,原因真的很单纯,因为大陆市场广大。而文化内容想进军国际市场,谈何容易?语言文化的高墙,多出贸易壁垒好几倍,台湾文化产业不与同文同种的大陆接轨,能去哪个国际市场?文化产业超强的美国吗?文化产业大过台湾十倍以上的日本吗?文化产业欣欣向荣的南韩吗?还是东南亚穆斯林国家?或是拥有悠久古文明历史与宝来坞的印度?
岛内关于文化建设的空话,讲了几十年,好不容易两岸融冰了,大陆经济崛起了,就是有充满恶意的政客恐吓民众,说两岸文化交流会被“统战”、会被并吞、会被奴役,连文化自信都没有,何来文化建设?
再者,我们要质问“文化部”的是,在31项惠台措施里的关于影剧部分提出“大陆电影发行机构、广播电视台、视听网站和有线电视网引进台湾生产的电影、电视剧不做数量限制”,那台湾呢?根据“大陆影视节目得在台湾发行映演播送之数量类别时数”法案,台湾一年只开放10部大陆电影在台放映。
另外,根据上述法案对于大陆电影的审查细则,其类别以爱情文艺、伦理亲情、温馨趣味、宫廷历史、武侠传奇、悬疑惊悚、冒险动作主题为限。请问自称尊重创作自由的郑丽君,有什么道理让我不能在台湾欣赏“战狼2”?
另外,根据上述法案,大陆电影若获得法国坎城影展、意大利威尼斯影展、德国柏林影展、美国影艺学院奖竞赛单元奖项或金马奖最佳剧情片、最佳导演奖者,不受.....数量及类别之限制。请问郑丽君,为何获得金鸡奖、金像奖的作品就被排除在外?这是什么文化标准?
现在两岸到底谁比较开放?
大陆31项惠台措施,对于有需要的台湾民众而言,是一条生路,也是一条远离台湾意识形态紧箍咒的出路。民进党是一个以意识形态起家的政党,一个连郑成功都盲目反对的政党,毫无任何价值高度,毫无文化高度与立场,没资格要求大陆减少意识形态审查,更没资格对大陆的惠台政策指指点点。
责任编辑:台海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latq/2018-03-10/21109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