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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又一“卡蓝”神器被打回原形

   民进党“立委”叶宜津近日提案,要求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修法,未来具备党政军身分者若持有媒体股票而不肯出脱,应该受罚。叶宜津的提案不免多此一举,事实上NCC早已着手修法,要将党政军持股媒体的限制从零放宽为5%,较其主张更为宽松。当年民进党把“党政军条款”当成卡蓝神器,现在自己用起来觉得“卡卡”极为不便,恐怕只有放宽一途。

  台湾《联合报》刊文说,现行“广电三法”要求党政军不得进入媒体,并藉此终结了国民党对媒体的掌控。然而,“零持股”已变成焦土政策,任何民间企业只要股份中沾有一点党政军的成分,便不得投资媒体。亦即,政治人物只要买下一张企业股票,便可以卡住该企业投资媒体的机会,甚至使其遭NCC处罚。去年,屏东县议员宋丽华主动承认买了一张台数科的股票,导致台数科收购东森电视案破局,“一张股票卡住百亿元交易”便成为台湾媒体业的一大怪现象。

  不仅如此,由于“党政军条款”之严苛及不合理,媒体若被NCC发现其任何投资人具有党政军成分,便要因自己无法事先察知的事实受到处罚。此一法令漏洞,更诱使一些人故意买进特定股票,然后向NCC报告,一方面令NCC疲于奔命,另方面也让媒体受罚。更讽刺的是,被罚媒体不甘无辜受罚,纷纷提出行政诉愿;结果,诉愿会又屡屡判NCC败诉,并要求NCC退回罚款,让NCC难堪之至。累积至今,NCC败诉纪录已达卅多次,成为台湾电视发展史上的一大奇景。

   简单地说,当初民进党为了“卡蓝”而布下的重重障碍,因为粗暴行事而思虑不周,使得法令的精神和目的矛盾而难以执行,在现实上处处窒碍。同时,由于限制过严,至今便成为妨碍电视乃至新网络媒体发展的绊脚石,也让NCC备受掣肘。因此,NCC要修法放宽党政军进入媒体的条款,恐非一夕间变得豁然大度,而只是要为自己困陷“法网”的两难处境解套罢了。

  持平而言,对党政军经营媒体设下合理限制,保护媒体的公正与中立,为民意的流通提供开放、平等的平台,原是民主社会发展的基本要件。但是,刻意标榜“零持股”的纯度和高标,闻党政军即一片打杀,结果可能阻绝了许多真正的民间资金注入媒体,矫枉过正的结果,便是因噎废食。

   何况,就算订下严苛的法令,台湾的媒体环境真有免于党政势力的操纵吗?显然没有。例如,某电视台的老板同时也是民进党中常委兼新兴派系掌门人,借着媒体在党内外发展势力,呼风唤雨;至于另一家电视台老板则矢志将公营电视变成“咱台独”的电视台,不惜引爆华视内斗,更组织政团誓言要圆“台独梦”。NCC对某些人的“一张股票”锱铢必较而大肆阻挡产业并购,对每天上演的媒体政治操作却视若无睹,这真的是见树不见林了。

  针对广电三法的不合时宜,NCC正准备修法。

  “党政军退出媒体”的防线退缩,显示民进党“卡蓝”又被打回原形。如果大公广集团让各种“政治人”变身为媒体人,那是更大的讽刺。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latq/2018-04-20/2124761.html